珠海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2014年09月01日09:30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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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周转金由市财政和市总出资,垫付工资后再向企业追偿
企业拖欠工资,依法维权追讨工资时间长成本高,生活临时发生困难怎么办?记者8月27日从珠海市总工会获悉,从9月1日起,在珠海市工作的职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申请企业欠薪应急周转金提前支付(下称“周转金”),以解燃眉之急。
据悉,珠海市从2009年~2013年每年平均有30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被拖欠人数大概为800人。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珠海市总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建立企业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当发生欠薪时,由周转金部分或全额支付职工工资,同时启动垫付资金追偿程序。
据介绍,“周转金”由珠海市财政和市总工会各出资300万元,共计6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可接受社会资源合法捐赠,企业欠薪应急周转金利息等为补给,市总工会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所得欠薪数额及时足额纳入市财政专户,法定追偿所得少于原垫付部分的,经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报请市政府予以核销。600万元的应急周转金是根据珠海今年职工工资水平及增幅与被拖欠工资平均数计算所得,能满足每年所需垫付资金。
制度规定,企业进入破产、解散、被撤销清算程序,且现有资产不足以偿付拖欠工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逃匿,致使劳动者被拖欠工资一时难以清偿,且严重影响生活的,职工可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后,主管部门两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垫付。
月垫付欠薪数额以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月欠薪数额低于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以实际欠薪数额计算,垫付欠薪月数最多不超过3个月,累计欠薪数额低于1000元的全额垫付。被欠薪者每人每次最高垫付欠薪工资4140元。珠海市总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会全程参与应急周转金制度在广东省尚属首例。(实习生刘友婷 记者叶小钟 通讯员杨丽蓉)
(责编:谭洁羽(实习)、盛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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