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必须坚持的工会工作基本方式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有感
2014年09月30日14: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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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此篇讲话高屋建瓴,不仅对开展人民政协工作,而且对开展工会工作都有很强的指导性。笔者研读后认为,交流交锋交融,进行民主协商,是必须坚持的工会工作基本方式。
协商是必须坚持的工会工作基本方式,这是由工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必须走群众化民主化的道路,必须尊重职工群众意愿,必须掌握职工群众脉络,必须贴近职工群众需求,这样才有生命力和活力。脱离了职工群众,不与职工群众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协商,工会工作将无法开展,工会组织也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协商,必须坚持贯穿于工会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
从工会组建工作来讲,虽然《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企业、事业、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虽然该规定具有强制性,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如果遇到不理解不支持抵触抵制建会的单位,我们无法对其采取强制建会的措施,也无法处置其抵制建会的行为,我们应不断地宣传发动,不断地沟通交流,直至促成其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代表大会和委员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与有关方反复协商,充分讨论,达成最广泛的共识。
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必须坚持民主协商。会前,职工代表方工会要与企业方就职工工资及福利进行交流,会上交锋,会后交融,达成双方最大公约数,实现双方共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坚持协商。代表的组成,会议议程,单位的发展,职工的福利,在新的利益格局下,如何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方的利益,无一不需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无一不需要民主协商。甚至小到职工文体活动的开展,也必须与职工进行协商。职工喜欢什么活动,职工希望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举办,都要听取和采纳,这样活动才能成功举办,人心才能凝聚,工会才有吸引力。
中国工会的发展历程表明,我们一直在坚持这一工会工作的基本方式,促进了工运事业的发展;今后,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和强化这一工作方式,推动工运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孙梓然)
(责编:刘雅萱(实习)、盛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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