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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职工“养命钱”的依法监管是顺应民心之举

2014年12月11日15: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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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明确了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用途和来源,规范了基金的管理运营,完善了基金的监督制度。该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国家正从立法层面上保障职工群众“养命钱”保值增值。

《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社会保障基金专门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储备基金。纵观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保基金制度的发展历程,该条例的推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0年8月,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同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作为基金的管理运营机构。经过14年发展,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权益总额已达10187亿元。但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关于挪用社保基金的违法违纪事件却时有发生,成为与其不断增长的规模相伴而生的“魔咒”。例如2006年上海社保基金挪用案涉案金额高达百亿元,巨大金额及其背后掩藏的利益链条引起社会公众对自身“养命钱”安全的严重担忧。

除被贪污腐败分子非法挪用外,社保基金还面临因经营投资不善而缩水的危险。2011年以来,关于社保基金缩水的传闻不断见诸报端,在通胀形势下,社保基金始终面临着高负利率存放的风险。审计署于今年6月公布的社保基金审计报告显示,社保基金自营指数化投资的标的指数范围较窄,近年投资收益欠佳。2010年到2013年,社保基金会自营指数化投资组合亏损共计69.53亿元,其中2013年亏损14.7亿元,减值损失更是高达103.02亿元。这些数字无异于给指望社保养老的职工群众泼了一盆冷水。

在一系列社保基金挪用案爆发后,国家对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加强管理,陆续出台了诸多监管政策。但百姓“养老钱”被挪用、遭缩水的乱象却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要破解这一难题,除了要继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制度建设才是根本出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正是在此背景下推出的及时回应职工群众关切、响应依法治国理念的条例。出台这一条例,是一个顺应民心之举。

《礼记》有云:“大道之行也……,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古人对大同社会的美好设想,也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动体现。职工群众要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有赖于社保基金管理者“收好、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依法保障百姓的“养命钱”。但截至目前,基金管理监督和运作增值工作仍任重道远。为此,以上述条例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社保基金管理运作还需要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张伊)

(责编:李宇浩、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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