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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工会十年帮扶职工5930.2万人次

2013年10月10日09:28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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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136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9.45亿元

  近年来,保障工作部以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推动职工工资特别是低收入职工工资稳步增长。制定下发《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的通报》(包括《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与平均工资比例排序表》、《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各省(区、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排序表》等文件,为各地工会参加最低工资标准三方协商提供支持。在工会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2002年的12422元增长至2011年的42452元,年均增长14.6%,私营单位职工的工资十年来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2008年至2012年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年均提高幅度达到12.6%;2012年,全国有25个省(市、区)调整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幅度达20.2%。大大地促进了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一直牵动的大家的心。积极做好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积极配合人社部等相关部委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推广各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成功经验,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等有效措施的实施。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规定的落实,切实加大对企业欠薪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各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仅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就为150万名职工追回被拖欠工资73.29亿元,其中为136万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69.45亿元。

  行业劳动定额科学测定和集体协商取得突破性进展。2011年,保障工作部联合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与中国服装协会在服装行业开展了协商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的试点工作,编制完成了《服装行业部分劳动定额指导标准》、《服装行业劳动定额管理系统(软件)》。2012年,又和中国眼镜行业协会联合编制完成了《眼镜行业劳动定额指导标准》。这项工作以科学测定为基础,同时又经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一致,体现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意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劳动标准制定方式的新探索,具有一定的开创性,对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定额制定和管理机制,推动职工工资可持续增长,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我们就如何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如何在收入分配中 “提低、扩中、限高”以及如何促进公平就业等问题,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政策措施研究》报告。发改委领导同志组织专门力量对我们的报告进行研究,对我们的建议给予较高评价,并要求总体方案注意吸收工会的意见。我们还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相关报告,以全总名义向全国人大财经委作了汇报,也受到有关方面好评。

  600多万破产国企未参保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为了切实维护职工社保权益,我们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努力推动《社会保险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先后参与《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意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方案》等几十项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对全国部分省市《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并完成调研报告,就进一步加快配套立法,完善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并报中办、国办。开展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调查,深入分析近年来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难落实的现状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并督促处理了一批涉及职工社保权益的典型案件。2012年,我们还调研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对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反映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办、国办,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马凯同志为此专门批示人社部,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顶层设计予以研究。

  我们还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先后参与了《医改十二五规划》、《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医保评估报告修改意见》、《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多项重要法规文件的研究和修改。深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情况调研,提出了将工会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纳入医改“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在全国13个省(市)开展医药卫生体制重点改革进展情况调研,完成了调查报告并报中办、国办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

  根据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全总书记处的要求,积极参与住房保障工作,制定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工矿集中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工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并以全国总工会名义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工会落实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

  有关社保历史遗留问题,我们积极参与推动解决。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先后将600多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312万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家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并将未参保集体企业和“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纳入了养老保险,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了国企改制的顺利推进。

  十年来,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帮扶困难职工5930.2万人次

  深入开展工会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工会帮扶体系和网络,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两节”送温暖、金秋助学和农民工平安返乡等活动。“送温暖工程”自1994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1994-2012年,全国各级工会共筹集送温暖资金481.52亿元,走访困难企业200.9万家,慰问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和农民工11295.7万户(次)。2005年以来,各级工会把助学活动作为工会送温暖的重要内容,千方百计资助困难家庭的职工子女上学。截至2012年,全国各级工会共筹集助学资金61.74亿元,发放助学款57.42亿元,资助506.30万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圆了大学梦。2007年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开展以来,共帮助1亿多人次的农民工平安返乡,并为他们争取返乡补贴12.79亿元。

  同时积极推进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2002年以来,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要求和职工群众需求的变化,各级工会积极创新送温暖和帮扶工作机制,完善帮扶工作网络,拓展帮扶工作领域、丰富帮扶工作内容,形成了“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会帮扶工作新格局。截至2012年底,全国县级以上帮扶中心已达3504个(其中省级21个,地市级469个,县级3014个),乡镇街道、企业工会帮扶站点17.4万个,基本形成了上下联通、全面覆盖的工会帮扶网络,此外,还通过自建或联建方式,推动建立爱心医院1443个、爱心药店2343个、扶贫超市2424个、爱心学校1060个。

  工会帮扶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拨付给工会专项帮扶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帮扶工作,并且资金逐年增加,从2006年的1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5亿元,累计达47.5亿元。2002-2012年,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共筹集帮扶资金180.5亿元,帮扶困难职工5930.2万人次。2008年以来,共筹集帮扶资金137.7亿元,帮扶困难职工2454.1万人次。

(责编:陈稚瑶(实习)、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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