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街道工会助企业工会主席成功维权
2014年08月11日08:19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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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任期未满被终止劳动合同,工会职务被违法罢免替换
上海一街道工会助企业工会主席成功维权
被老东家上海某公司连续两次“罢免”之后,徐晓华(应当事人要求为化名)终于通过终审判决证明自己的工会主席身份名正言顺,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行为系违法。
但要做到判决书上写的“恢复劳动关系”很难。由于公司拒不执行“恢复劳动关系”,徐晓华在上级工会的帮助下,再次与公司展开了协商。近日,双方已达成“公司赔偿徐晓华一定金额,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这起一波三折、为期一年半多的工会主席维权案,至此尘埃落定。
任期未满被终止劳动合同
徐晓华是在2004年公司建立之初来到公司的。当时他刚从上海青浦重固供销合作社下岗。通过努力,他成为公司总务。
2007年3月,该公司按照民主程序进行第一届工会主席选举,徐晓华当选为兼职工会主席,任期3年;2010年4月21日工会换届,徐晓华连任工会主席,任期5年,至2015年4月21日。这两次任职均得到了公司上级工会即青浦区香花桥社区(街道)总工会的批复同意。
尽管工会早早就成立,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并没有发挥实际作用。后来,香花桥社区(街道)总工会主席王华多次与徐晓华沟通,希望公司工会能真正运转起来。作为工会主席的徐晓华也希望有所作为,于是带领工会开展了缴纳工会经费等工作。
“可能在此过程中公司高管认为工会的一些做法触犯了公司利益。”徐晓华说。2012年11月末,徐晓华收到公司给他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理由是,企业效益不好,55周岁以上职工合同到期后都不再续签。而徐晓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正是到2012年11月30日止,他也是全公司唯一年龄在55岁以上的老职工。
此时,他工会主席的任职尚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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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谭洁羽(实习)、盛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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