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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自救性犯罪、职务犯罪亟待关注

2014年08月21日08:46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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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职务犯罪”盲从是主因

  案例:小丽在北京某公司做话务员工作,她按照公司要求,以“中国民营经济促进会”名义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并向获奖人员收取一定费用。不久,小丽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报告显示,农民工“职务犯罪”呈现三个特点:犯罪行为发生在农民工工作过程中;农民工受到雇主的指使,农民工和雇主的行为往往构成共同犯罪;农民工具有一定的盲从性,有的农民工知道其工作内容属于犯罪,仍然听从雇主安排进行工作,有的农民工自己并不知道工作内容属于犯罪行为,只是盲目听从雇主安排。

  姚律师指出,关于农民工职务犯罪,这一次呈现的新特点主要是在涉嫌诈骗,但是这种诈骗行为非常隐蔽,涉嫌诈骗的这些犯罪嫌疑人主要是公司的员工,就是因为工作中的盲从掉进了法网。

  “例如小丽的这个案子,公司是合法注册的,法定代表人利用合法注册公司做一些违法行为,小丽并不知情,她想着听老板的话、本分工作、自食其力就不会违法犯罪。”姚律师解释说,“但事实上,在这一过程中,其公司所有员工都不同程度地参与到了犯罪中来,因为缺少这些环节中的任何一环,犯罪就不能继续下去。”

  那么,如何预防此类“职务犯罪”呢?致诚主任佟丽华律师认为,一方面应当加大对类似“注册成立正规公司、披上合法外衣”的方式来进行隐蔽诈骗活动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求职心切的务工人员在求职时也应该多几个心眼,一旦发现自己掉入招工骗局后,在面对违法的犯罪“红线”时,不要心存侥幸。

  农民工法制观念普遍淡薄

  案例:刘康和女友经常打打闹闹,一次,他又和女友发生冲突,女友最终选择分手。为了留住爱情,他居然用尖刀劫持了女友并与警方对峙。在他看来,劫持女友,只为证明真爱,不可能涉嫌绑架罪。

  报告指出,农民工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经济困难;受他人胁迫、唆使或拉拢;与被害人产生矛盾;法制观念淡薄;工作原因引发犯罪。但姚律师告诉记者,在很多涉嫌犯罪的案件中,这些犯罪原因并非单一存在,尤其是“法制观念淡薄”。

  “我们发现,绝大部分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没有接受过法制教育或培训,他们对是否涉嫌犯罪以及犯罪的后果缺少基本认识。”姚律师说。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指导处副处长丁天球则对记者表示,“2013年,全国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2万件,农民工的案件为3.3万件左右,占全国刑事案件不到1/6,这个比例是很低的,原因在于好多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他不知道法律援助权利,也不知道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提供法律援助避免激化事端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中心联席主任吴宏耀指出,“一些农民工犯罪事件确实令人生气,他们也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对于法律援助人士来说,必须保持平静,从根源上去分析和认识农民工违法犯罪现象,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援助。”

  他表示,农民工群体庞大,如何对待这些人,如何让他们体会到法律的阳光和公正,其实是关乎法律制度声誉的问题。对这些人的关注,可以避免一些小的矛盾被激化生成社会事端,所以关注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尽管只是一个点,但对于推动整个法律援助制度深入发展会有重大影响。(记者 杨召奎)

(责编:谭洁羽(实习)、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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