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十大勞動爭議典型案例
10個風險防范點提醒企業和勞動者注意
2015年06月25日09:44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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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勞動者違紀而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解約前須征求工會意見﹔離職手續未辦完,工資應該照樣發﹔試用期內單位也不能讓員工隨便走人……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今天首次發布10個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並從中提煉出10個勞動爭議風險防范點,提醒企業和勞動者注意。
據介紹,這10個案例是在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系統審結的6萬余件案例中,經過分析、整理,選出的最易出現、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十分關注的爭議。
本次公布的10個案例涉及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確認勞動關系、工傷待遇賠償等常見卻不易把握的勞動爭議。針對這些案例,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提煉出10個風險點提供給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指導、規范用工行為,幫助雙方有效預防和及時化解勞動爭議。這10個風險預防點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離職手續未辦完,勞動者工資應照發﹔二是不繳社保,勞動者雖自願企業仍違法﹔三是客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雙方協商不一致的,企業可解除勞動合同﹔四是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不能讓勞動者隨便走人﹔五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就應履行﹔六是同事証言可作為勞動關系確認依據﹔七是因勞動者違紀而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五項証據缺一不可﹔八是勞務派遣職工遭遇工傷,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都有賠償責任﹔九是女職工產檢、產假期間的工資應照發﹔十是勞動者加班應注意保留証據。
據統計,近5年,北京市勞動人事仲裁機構共受理勞動爭議案31.55萬件,共涉及勞動者31.55萬人。
目前,北京市勞動爭議案件類型主要集中在勞動報酬、經濟補償和賠償方面,涉及勞動報酬的約佔54.75%,涉及經濟補償和賠償的約佔27.78%,其他的約17.47%。(通訊員閔丹 記者郭強)
(責編:閆妍、秦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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