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企業行政不支持甚至阻撓建會時,咋辦?
上海工會為職工在企業體制外入會創造渠道
2015年08月04日10:43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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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如果沒有建立工會,職工隻能眼望“娘家門”而入門無路的狀況將在上海得到根本扭轉。日前,上海市總工會推出《關於在企業體制外組織職工加入工會的試行辦法》,豐富和拓展了職工入會建會的渠道方法,最大限度地把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
針對在工會組建工作中遇到的企業行政不支持,甚至阻撓職工建會的問題,上海工會變“依靠企業行政建會”為“圍繞職工建會”,積極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引導職工充分行使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探索在企業體制外組織職工加入工會。
根據《試行辦法》規定,單個企業會員吸收到25人以上的,工會將深入該企業幫助指導籌建工會。企業拒絕並阻撓建立工會的,則向企業出具《工會組建法律監督整改意見書》﹔企業未按規定整改的,則向勞動行政部門提交《工會組建法律監督整改建議書》,由其責令企業改正,建立工會。
據介紹,經過積極探索,《試行辦法》給出了明確的建會路徑:按照屬地區域或行業就近原則,在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下建立綜合分工會,或依托開發區、樓宇、村居、農民工公寓、街面等聯合工會,作為專門吸收企業體制外職工入會的“蓄水池”。在職工填寫入會申請表后,工會將及時為其辦理工會會員証、工會會員服務卡,並組織開展相應的工會活動。待企業工會建立后,再及時將相關會員的會籍關系轉移至該企業工會。
上海市總工會要求各區縣總工會加大人力、財力、物力的支持,探索建立體制外職工入會的活動經費補貼制度,會員活動經費補貼按市、區兩級工會五五分擔的原則,給予每名會員每年100元活動經費,確保體制外入會會員共享工會普惠實事項目和日常工會活動。(記者錢培堅)
(責編:閆妍、秦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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