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總調查高溫津貼發放情況 38%受訪者表示未領取高溫津貼
建筑施工、裝修搬運、快遞、外賣等領域落實情況不容樂觀
2015年08月26日10:31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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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總工會近日對該市高溫津貼發放情況展開調查。調查表明,高溫津貼的發放在部分領域不容樂觀,38%的受訪者表示沒有領取過高溫津貼。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享受高溫津貼,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發放時間是6月到10月。高溫津貼必須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以清涼飲料和防暑降溫用品等替代。
深圳市總通過微信平台,推送了一份關於深圳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的調查問卷,同時結合線下問卷派發,共回收有效問卷246份,並對21名受訪者進行了線下訪談。調查結果顯示,有38%的受訪者表示沒有領取過高溫津貼,有77%的人認為廣東目前高溫津貼發放標准需要提高。
調查顯示,高溫津貼的發放在環衛、戶外協警等領域已普及。許多需要在高溫環境下生產的大型企業也會按時足額給員工發放高溫津貼,有的發放金額還略高於廣東省統一標准。
高士線業(深圳)有限公司的生產車間設置染缸和壓力容器,開缸時產生蒸汽,車間內溫度快速升高且無法安裝空調。工人孫女士說:“夏天廠房裡的溫度有39攝氏度,一天工作下來衣服都是濕的。”
據了解,該公司的高溫津貼是250元一個月,發放時間是6月到10月。同時,公司每周發給每名工人兩瓶飲料,其中有一瓶是鹽汽水。 調查同時顯示,在建筑施工、裝修搬運、快遞、外賣等領域,高溫津貼的落實情況不容樂觀。建筑工人劉師傅就向走訪的市總工會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因為是臨時工,從未領到過高溫津貼。
市總調查發現,部分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出於經濟效益考量,有意規避政策,拿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而對於一些違規行為,相關職能部門監管和處罰力度較弱,導致用人單位覺得違法成本低,冒著被處罰的風險拒發高溫津貼。 深圳市總工會生產保護部部長王鴻利表示,職工沒有享受高溫津貼時,可先跟企業工會反映,由企業工會與公司行政協商。如果所在企業沒有工會,職工可以撥打深圳市總法律熱線12351投訴,市總將向勞動保障部門反映,聯合督促企業落實高溫津貼。(實習生 何倚華 記者 葉小鐘)
(責編:王金雪、秦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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