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總出台改進工作“50條”
健全工會公職律師制度﹔工會專項經費向老區傾斜﹔建立工會組織人才庫
2015年09月02日09:24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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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陝西省總工會下發文件,就貫徹落實中央和陝西省委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改進工會工作,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建設“三個陝西”中的重要作用,出台了50條具體措施。這些措施,是陝西省總經反復討論和廣泛征求意見、多次修改后確定的。
《工人日報》記者注意到,陝西省總的“50條”提出了許多新亮點。在維權服務方面,提出“推動解決農民工職業病患者享受相應的生活和醫療待遇”,“建立健全工會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注重通過集體協商、信訪代理、推動公益訴訟、依法參與調解仲裁等方式,促進落實職工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社會保障等基本權益”。在活動陣地建設方面,提出“統籌規劃建設職工文化活動陣地,爭取將其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專項規劃,力爭到‘十三五’末實現市縣職工活動陣地全覆蓋”。在經費方面,提出“列入財政預算的行政事業單位工會經費由財政統一劃撥並予足額保障”,“爭取將專項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並適度增長”,“工會專項經費要向基層傾斜,向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傾斜”等。
此外,在充實基層力量方面,提出“重點爭取在調整縣一級整體編制時,增加基層工會力量。同時,適當採用公益性崗位、兼職、挂職等方式選配基層工會工作者。把更多資源和手段賦予基層工會,幫助解決缺人員、缺經費、缺場所等實際困難”。在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方面,提出“把了解職工生產生活情況、懂得職工情緒和語言、熱愛熱心工會工作的人充實進工會干部隊伍。建立從基層優秀工會干部中選聘工會各級領導機關工作人員制度。建立工會組織人才庫,擴大工會干部選用視野”,“積極推動工會干部跨系統多崗位交流和與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干部雙向交流,增強干部流動性。研究制定以兼職、挂職、聘用等方式選用干部辦法,選拔知群眾、懂群眾、愛群眾的優秀人才充實工會干部隊伍”等。(記者 毛濃曦)
(責編:閆妍、秦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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