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重视关心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纪实
2013年10月19日10:13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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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含深情厚谊、寄予殷切期望的重要讲话,道出了工人阶级的共同心声,更给大家以莫大的鼓舞和激励。
自信的中国工人阶级,以始终不懈的奋斗足迹和彪炳史册的骄人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漂亮的答卷——201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3万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位,其中80%多是由广大职工创造的。
在维护劳动者利益上与时俱进地提出新要求,进一步坚定了工人阶级永远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工会干部来说,2011年6月2日是个难忘的日子。
这一天,正在湖北考察工作的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特地来到这里视察。在肯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不愧是‘困难职工之家’”后,胡锦涛指出,“帮扶困难职工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你们坚持服务宗旨,加大帮扶力度,竭诚为困难职工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多解难事,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这已是胡锦涛同志自2006年以来第四次视察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五年时间里四次前往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视察,从中不难体会到党中央对维护工人阶级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对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亲切关怀。
进入新时期,随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广大职工的各项利益得到更好实现。但是,党中央并没有放松对保障广大职工和劳动者利益问题的关注,而是根据复杂的社会经济形势和劳动关系给劳动者权益维护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针对当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偏低的收入分配不合理问题,中央多次明确指出,要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同时,党中央对工会组织切实担负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不断提出要求。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工会要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中发挥工会的特点和优势,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央书记处则明确指出,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坚决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旗帜要更鲜明、声音要更响亮、行动要更坚决、措施要更得力。
而对于那些因各种原因遭遇困难的职工,党中央更是给予特别的关爱,一再要求工会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的就业帮扶、生活救助、医疗互助、法律援助等帮扶制度,实现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使工会帮扶工作成为国家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8月30日,在辽宁视察工作的习近平总书记,专程来到下岗再就业职工丛龙江家里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并在社区活动站同下岗工人、下岗再就业人员、退休老职工和社区干部代表座谈。总书记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老工业基地前些年下岗人员相对集中,党和政府要切实关心他们及其家庭的工作和生活,加强社区服务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服务,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让在就业创业上需要帮助的群众都得到帮助、在生活上需要保障的群众都得到保障。
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和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权益实现状况依然存在不少问题,而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发展壮大,又使得维护农民工权益问题更为紧迫和复杂。
对此,习近平同志在2011年就要求工会组织继续深入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对他们的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帮助他们逐步解决在工资分配、社会保障、职业培训、进城落户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增强他们对未来成长发展的信心。
(责编:陈稚瑶(实习)、凌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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