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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为何难取消?

2014年05月29日08:43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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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为何难取消?

何谓“包工头”

计划经济时期,建筑工人隶属于建筑施工企业,而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大多实行劳务作业分包,只保留技术和管理人员,逐步“放弃”甚至完全不再保留自己的作业工人。

人们俗称的 “包工头”,一是指原先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劳务的承包人,从原企业独立出来,雇佣农村劳动力,成为最早的一批“包工头”。另一方面,农村的一些带工师傅也开始带着老乡外出做工,或做瓦工,或做钢筋工,数千万建筑农民工由此产生,同时形成另一批庞大的“包工头”队伍。

尽管9年前,原建设部提出3年内逐步取消建筑劳务领域的“包工头”,农民工将基本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但记者调查发现,“包工头”现象至今依然存在。有些“包工头”只是名义上将队伍挂靠在劳务企业,穿个“马甲”而已;即使在劳务企业中,仍然存在诸多小“包工头”及其身份不确定的农民工……

14年前,王守宽从安徽巢湖来到江苏常州的建筑工地打工,后来,他逐渐拉起了一支队伍,开始时十几个人,全是老乡,成了一名小“包工头”;如今,他的身份是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公司的股东,手下有500多人,人员来自“五湖四海”,从事各个工种。从一名建筑工人到小“包工头”,再到今天堂堂正正的劳务项目经理,王守宽的从业经历,只是众多“包工头”中部分人员的一个缩影。

5月16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以“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公布了2014年春节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而被“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其中的126名“限制建筑市场准入人员”,大部分即为所谓“包工头”。

因为建筑市场不够规范,一些“包工头”私拉滥招、非法用工、违法劳务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常成为建筑领域农民工反映的热点,影响社会稳定。同时,“包工头”的非法人形态也造成大量农民工无序流动,无法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而这又进一步影响着工程质量和安全。据前些年统计,“包工头”式用工在建筑劳务用工中所占比例约为8成。

2005年,原建设部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要求3年内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凡承接劳务分包的企业,必须获得相应劳务分包资质,严禁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成际贵说,当年,根据建设部的要求,江苏也提出,3年内,逐步取消“包工头”,同时建立相应的劳务分包制度。

近10年过去了,建筑施工行业“包工头”现状如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刘红霞告诉记者,目前,江苏已有建筑劳务企业2000多家,但并不排除有的“包工头”属于挂靠性质,或者在劳务企业中,依然存在许多小“包工头”,带着不签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从事着施工业务。整个面上情况到底怎样,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调查可以说清楚这个问题。

王守宽当年先是带着一帮老乡跟着施工企业揽活,后来也曾挂靠在劳务企业。“那种劳务企业只管开发票,不管别的,其实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相当于给我们穿了件‘马甲’,应付上面的要求。”真正穿上“正装”,是去年,武进建工成立了劳务公司,把那些长期跟随作业,信誉较好的“包工头”们及其队伍,全部纳入集团。

(责编:舒洁(实习)、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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