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2013年10月09日17:38 來源:中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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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勞動制度的改革,勞動報酬成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者付出勞動,依照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取得報酬,是勞動者的權利。而及時定額的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則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違法這些應盡的義務,勞動者有權依法要求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獲取勞動報酬是勞動者持續的形式勞動權不可少的物質保証。
(摘自《工會會員手冊》 中國工人出版社2009年3月,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鼓樓外大街45號﹔郵編:100120﹔電話:010——62046264﹔傳真:010——82081553)
(責編:陳稚瑤(實習)、申亞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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