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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如何提請勞動爭議處理

2013年10月09日17:47  來源:中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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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因執行《勞動法》或履行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的規定引起的爭議。勞動關系當事人,作為勞動關系的主體,各自存在著不同的利益,雙方不可避免的會產生分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用人單位、工會和職工代表組成。勞動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代表、同級工會、用人單位代表組成。解決勞動爭議應該貫徹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

  (摘自《工會會員手冊》 中國工人出版社2009年3月,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鼓樓外大街45號﹔郵編:100120﹔電話:010——62046264﹔傳真:010——82081553)

(責編:陳稚瑤(實習)、申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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