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會員應履行的基本義務
2013年10月09日17:54 來源:中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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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習的義務。
(2)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3)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勞動紀律。
(4)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向危害國家、社會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5)維護中國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統一,發揚階級友愛精神,搞好互助互濟。
(6)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按月交納會費。
(摘自《工會會員手冊》 中國工人出版社2009年3月,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鼓樓外大街45號﹔郵編:100120﹔電話:010——62046264﹔傳真:010——82081553)
(責編:陳稚瑤(實習)、申亞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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