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政策問答
2014年01月08日09:33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字號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論壇 | 網摘 | 手機點評 | 糾錯 |
問:加班費包含在最低工資裡嗎?
答:最低工資不包括以下收入:(一)加班加點工資﹔(二)中、夜班津貼和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支付的崗位津貼,集中供熱採暖補貼﹔(三)按照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問:實行計件工資有最低工資嗎?
答: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也需執行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應當進行合理的折算,勞動者應得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月最低工資標准。
問:實習學生是否適用最低工資?
答:依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的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從事有收入勞動的在校學生,不屬於建立勞動合同關系范圍,他們的實習收入可以不適用最低工資的有關規定。”
問:包“食宿”還要執行最低工資標准嗎?
答:最低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因此,用人單位包“食宿”,只是對職工提供的一種福利,而不能等同於工資,用人單位仍應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並按規定執行最低工資標准。
(責編:曾偉、段欣毅) |
全總要聞
- “一封女工來信”引出一件委員提案
-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亟待落實
- “我們對美好生活有了更多期待”
- 讓女職工“想生、敢生、能生”
- 一線代表:建立技術津貼制度,讓技高者多得
- 一場一線勞模和職工代表的“兩會夜話”
-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頒布實施以來 工會維護…
- 新時代更要發揮好職工主力軍作用
- 李玉賦參加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總工會界別聯組會議
- 工會界委員聚焦新業態勞動權益保障問題
全總發布會
- 全總2018年全國“兩會”新聞發布會
- 全國總工會2018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
- 2018年工會“兩節”送溫暖新聞發布會實錄
- 全國總工會2017年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
- 民生專題新聞發布會
- 全國總工會2017年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
- “五一”新聞發布會
- 全國總工會2017年第二季度新聞發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