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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薪酬調整合情合理

2014年09月18日14:59  來源:人民網-中國工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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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尚未全文公開,已獲得網民一片點贊,被視為全面深化改革對國企動真刀的關鍵一步。不過,“異響”也不是沒有,有人質疑——新浪財經紐約站記者孫思遠寫出了《央企高管大幅降薪是自毀長城嗎?》,文中頂級跨國獵頭億康先達公司專家費羅迪認為“如果薪酬一直這麼低,幾年之后央企高管可能都走光了”。有人幫忙叫屈——彭博社報道,“中國工商銀行董事長姜建清去年年薪還不到摩根大通董事長Jamie Dimon的2%,而工商銀行的利潤是摩根大通的兩倍。姜建清不但沒受到獎賞,他的薪水還很快將被下調”。

與此同時,筆者近日走訪某央企勞模創新工作室發現,該勞模獲得創新成果近百項,為國家創造了過億元的經濟效益,但對自己的收入並無過分要求。問及收入時,他坦言:“以前沒當勞模時比較少,年收入4萬多元,有一些創新成果后,各級工會給了大量榮譽,企業也創造了更好的工作環境,年收入漲到了6萬多,對此很滿足。有私企來挖角,出到10來萬一年,不過咱工人不能做這樣‘掉底’(方言,意指不講義氣,讓人反感)的事兒,當然央企工作和收入穩定也是重要原因。”

貢獻都不小,一邊是百萬年薪仍嫌低,一邊是6萬多很滿足,看似簡單的薪酬問題,其實就是央企改革的閘口。要厘清這個問題,首先要解答三個問題。一是央企存在的意義。二是央企高管究竟在企業中扮演什麼角色,誰為其定價?三是沒有了國字招牌,央企的利潤還會這麼高嗎?

對於非公企業而言,產權是老板的,盈利是最終目的。而央企乃國之公器,它的存在不僅是為了盈利,更重要的是保民生命脈、保經濟穩定、保戰略資源,是追求共同富裕的磐石基礎。如果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央企隻能全面市場化私有化,那麼央企還有存在的必要嗎?人民日報9月13日刊文《國企不能削弱還要加強 不搞私有化》就很明確地指出了這一點。由此可以推論,央企高管其實只是政府和全國人民在企業的“代理人”,而不是老板。

多年來,央企上繳紅利以補充社保資金缺口和用於民生支出的呼聲不斷,利潤是老板(全國人民)的,高管用利潤給自己定高薪,不交或少交給國家,就是壟斷權力變現。至於央企高管“掙更多的利潤,年薪反而不如外企、私企”的叫苦聲果真合情合理嗎?央企在壟斷行業的特權無需多言,坐擁資源佔有和政策傾斜雙重優勢,可以說“躺著就把錢掙了”。以信托行業為例,2013年該行業人均月薪高達11萬,國內知名信托業幾乎都擁有央企國資背景,沒有國資背景,信托的“信”字能得到廣大投資人的認可嗎?著名經濟學家朱海就指出“這些特權的存在意味著國企的利潤不能反映高管的經營能力,也絕非創新的結果”。新華網9月5日報道稱:國資委、財政部等部門公布的今年上半年國有企業相關經濟數據顯示,近三分之一的央企和近一半省份的地方國有企業利潤總額出現負增長或虧損,與之不相匹配的是這些企業的高管薪酬依然“旱澇保收”。再加上那些說不清道不明的“職務消費”,這豈不是老板沒收入了,代理人反倒賺大錢,對於職業經理人,可能嗎?這難道不是一種變相腐敗?

相對於這些,是“高管一天的收入,櫃員干三月”,是“6萬元的滿足”。專家認為,薪酬改革的宗旨是將央企管理層的薪酬增長更多與企業的發展和效益挂鉤,縮小過去與普通員工過大的薪酬差距。在關注央企高管降薪的同時,我們更應關注國企怎樣才能留住高技能人才,怎麼才能通過調整技能工人的崗位薪酬,激勵更多的職工自覺提升技能﹔更應關注一線職工的收入與勞動負荷、個人貢獻是否成正比,正視廣大職工“要面子更要裡子,有收入更要有未來 ”的需求﹔更應關注在經濟轉型中苦苦掙扎的虧損國企和大量非公企業中弱勢職工群體的生存現狀,讓這場轟轟烈烈的降薪潮,不僅是輿論的盛宴,更要成為中央深入推進央企改革,最終惠及全民的舉措。 (王航)

(責編:劉雅萱(實習)、曾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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