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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提高工會工作法治化水平

鄭洪

2014年11月25日13:37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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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工會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樹立法治思維、掌握法治方式,帶頭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要全面開展法治教育培訓,深刻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是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密不可分、相互促進的,促使工會干部熟練掌握《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涉及工會和勞動法律法規,從思想上打牢依法辦事的根基。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簡稱《決定》),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作出了全面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工會組織要把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深入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工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准貫徹全會精神的切入點著力點,努力提高工會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充分發揮在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的積極作用,匯聚起職工群眾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為實現中國夢而奮斗的強大正能量。

必須主動融入依法治國的整體部署,從法律政策的源頭上把工會各項工作納入法治體系建設之中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律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提高工會工作法治化水平,首先是要融入依法治國的各項法律政策措施中,融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大力推動完善勞動法律體系、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全會《決定》強調,充分發揮人民團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這需要我們加強源頭參與、促進科學立法,從源頭上代表、維護和發展好職工群眾利益。要推動實現工會向同級黨委報告制度化、常態化,爭取把工會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規劃和考核﹔探索建立工會與同級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等的工作聯系制度,重點推動企業工資支付、工資集體協商、企業民主管理等方面法律的制定﹔貫徹落實各級地方工會與同級政府聯席會議制度,積極參與就業、分配、社保、安全衛生、住房、教育等政策的制定﹔發揮好政協工會界別的參政議政作用,推動黨政解決職工群眾普遍反映的突出問題和利益訴求,讓職工群眾在科學立法的進程中享受到更多依法治國的實惠。

全會《決定》指出,發揮人民團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這要求我們依法履行維權職責、促進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切實保障職工群眾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權益。要善於運用法律賦予工會的勞動監督權利,積極參與勞動法律監督,促進各項勞動法律法規落到實處,保障職工群眾依法享受的各項權益不受侵害。要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健全職工維權工作協調會議制度,以農民工為重點對象加強跨地域工會維權協調聯動,努力構建起社會化的職工維權網絡。要積極推動和主動配合黨委督查、人大執法檢查、政府監察、政協視察活動,推動建立企業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激勵引導機制,督促企業依法用工、規范管理。要深入實施集體合同攻堅行動和工資集體協商提質增效計劃,充分發揮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對調整勞動關系的基礎性作用,讓職工群眾體面勞動、舒心工作、全面發展。

必須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會工作,從思想行動上把依法治國的要求貫徹到工會工作全過程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各級黨委要領導和支持工會等人民團體在依法治國中積極發揮作用。提高工會工作法治化水平,關鍵要提高干部職工法治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會工作,在職工群眾中唱響依法治國的主旋律,推動法治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方式成為全社會的新時尚。

全會《決定》強調,提高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這要求各級工會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樹立法治思維、掌握法治方式,帶頭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要全面開展法治教育培訓,深刻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是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密不可分、相互促進的,促使工會干部熟練掌握《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涉及工會和勞動法律法規,從思想上打牢依法辦事的根基。要全面加強依法治會能力建設,把系統的法治思維轉化為實際的法治行為,堅持依法建會、依法管會、依法履職、依法維權,依法協調勞動關系和參與各項改革,把工會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要加強工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從嚴管理干部,嚴明黨的紀律,堅持從嚴治會,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持之以恆抓好作風建設,為工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証。

全會《決定》指出,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人民團體要在普法教育中發揮職能作用。這要求我們發揮好工會“大學校”作用、促進全民守法,教育引導廣大職工群眾自覺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要充分利用工會的陣地和活動載體,廣泛開展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社會主義法治宣傳教育,增強職工群眾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要教育引導職工群眾堅定法治信仰、樹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學會運用法律的有力武器,通過理性合法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和維護自身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要配合國家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的要求,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教育,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讓法治成為全社會的共同價值取向,不斷夯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深厚群眾基礎。

必須不斷健全完善工會工作制度體系,從運行機制的規范上保証工會各項工作於法有據、依法合規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保証黨確定依法治國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工作機制和程序。提高工會工作法治化水平,最終要通過建立完善合法合規、科學高效的工作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來保障,做到把堅持黨的領導、密切聯系職工與依法依章辦事相統一,以“良法”促“善治”,推動工會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全會《決定》強調,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這要求我們健全完善工會工作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要更加注重頂層設計。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結合貫徹中央即將出台的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推動重慶市委修訂《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期工會工作的意見》,完善黨建帶工建的制度機制,貫徹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要認真貫徹重慶市委四屆五中全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全面審視工會工作現行體制機制、活動方式與經濟發展、社會進步、黨委要求、職工期望不相適應的地方,制定科學規劃,研究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會的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統籌改革推進,增強工會工作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和持續性,讓工會工作於法有據。要以規劃目標為導向,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基層工作的實際情況和職工群眾的實際需要做決策、定任務,堅持把上級精神的共性要求與地方的實際情況相結合,研究制定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的工作措施,讓制度機制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全會《決定》指出,構建對維護群眾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體系。這要求我們必須堅持以發展職工利益、竭誠服務職工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善於創造科學有效的工作方法和運行機制。要健全完善引導職工建功立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機制,以職工勞動競賽、技術創新、技能提升、勞模引領為主要抓手,匯集起工人階級主力軍的正能量﹔要健全完善加強源頭參與、推進社會化維權的工作機制,以勞動就業、工資收入、社會保障、安全衛生為重點內容,維護和發展好廣大職工群眾的利益﹔要健全完善協調勞動關系、參與創新社會治理的工作機制,以民主管理、爭議調處、法律援助為重點工作,促進社會和諧與維護職工隊伍穩定﹔要健全完善聯系服務職工群眾、擴大有效覆蓋面的工作機制,以推動依法普遍建會、搭建服務職工平台、拓展服務對象內容為主要方向,構建起服務職工的工作體系,不斷提高工會組織服務發展、服務職工、服務基層的能力和工會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

(作者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

(責編:高雷、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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