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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殤,中國痛

——由江蘇昆山中榮公司爆炸事件引發的對工人權益保護的憂與思

宜 冰 樂 水

2014年12月31日13:35  來源:人民網-中國工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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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日發生在江蘇昆山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粉塵爆炸事件,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傷,尷尬地“刷新”了1987年哈爾濱亞麻廠特大麻塵爆炸事故保持27年之久的粉塵爆炸事故“死傷紀錄”。雖然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已經認定這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責任主體是中榮金屬制品公司,主要責任人是企業法人代表、董事長吳基滔等人,但如果僅僅從“重大責任事故”出發,沉溺於只是追究一個企業在其中的責任,無疑低估了這起重大責任事故的“悲劇意義”。事實上,中榮公司爆炸事件因其所處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公眾思想觀念以及勞動執法程度等特殊因素影響,對於觀察研究勞動關系狀況乃至檢視中國工人權益保護政策措施,都是一個不可多得的“標本”。

中榮公司爆炸事件是一面鏡子,折射出諸多企業中普通工人的傷與痛

改革開放之前,昆山只是一個溫飽型的農業縣,工業基礎薄弱。1978年昆山GDP僅為24188萬元,人均GDP也隻有466元。經過30多年的高速發展,2013年昆山GDP高達2920.08億元,人均GDP已超過6萬美元,可謂“富可敵國”。一連串的“桂冠”也足以印証昆山取得的經濟成就——連續五年排名福布斯中國大陸最佳縣級城市第一,連續九年位列全國中小城市綜合實力百強縣市榜首,實現台灣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大陸綜合實力極力推薦城市”五連冠,等等。可以說,昆山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版圖上一顆璀璨的明珠,光鮮亮麗,引人矚目。不難想象,如果全國2800多個縣(市、區)中有一半能夠達到昆山的發展水平和經濟總量,中國將會是不折不扣的經濟總量世界第一的國家。但是,如果支撐GDP總量第一的“主力軍”都是諸如中榮公司這樣的“無良企業”,那麼,如此光鮮的GDP就絕對是“灰色的GDP”甚至是“帶血的GDP”,非但沒有任何值得驕傲的資本和理由,反倒會讓人為之汗顏和蒙羞。

按理說,在昆山經濟如此發達的地區,不論是企業的勞動保護條件、工人的權利意識,還是勞動執法的力度和效率、工會組織維權的作用發揮等,都處於相對較好的水平,雖說對於一個有上百萬人口、數千家企業的城市,要做到不發生任何死傷事故絕無可能,但也絕不至於發生死傷如此嚴重的悲慘事件。我們看到,也許是在最不應該也最不可能的地方發生如此重大責任事故,充分說明工人權益保護普遍處於一種不盡如人意的狀態。如果說這樣的重大責任事故發生在經濟發展相對滯后且閉塞的欠發達地區,人們還可以找出太多的理由,“說服”自己這只是不具有普遍性的個例,但是,當其和昆山這樣如此開放發達、光鮮亮麗的“名片式城市”聯系在一起的時候,任何“說服”自己的理由都可能是自欺欺人。

面對中榮公司爆炸事件,人們很容易會追問,在昆山還有多少像中榮公司這樣勞動條件如此惡劣的企業?類似的情況在中國的其它一些地方會不會是一種普遍現象?舉重以明輕。既然發達到已經沒有太大發展壓力的昆山,工人的權益狀況都處於如此讓人不寒而栗的境地,那麼那些還在承受著巨大發展壓力的落后地區,工人的權益狀況又該不堪到何種地步?甚至說,是不是在發展的壓力之下,哪怕昆山式“一籮筐”通知、“家常便飯”的層層檢查,這樣“走形式”的執法監管都要“省掉”?

檢視中榮公司在工人權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來比照各地,哪一個僅僅是個案偶發,而不是普遍存在的現象?比如,長期超時勞動、工作環境惡劣、安全隱患重重、勞動報酬低廉、社保水平不高,等等。以超時勞動為例,自2008年年底國家統計局建立農民工監測調查制度以來,國家統計局之前發布的4次年度監測調查報告顯示,2009 -2012年,每周工作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44小時的農民工所佔比例分別為89.8%、90.7%、84.5%、84.4%。另據國家統計局最新發布的《2013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外出農民工月從業時間平均為25.2天,日從業時間平均為8.8個小時,而且周工作超過44小時的農民工比重高達84.7%,比2012年還有所上升。這樣的統計數據說明,超時勞動既是一種普遍現象,又呈現出進一步惡化的趨勢。從這個角度看,以外地農民工為用工主體的中榮公司,其爆炸事件發生在周六早晨這一“休息時間”,也就不難理解了。

再以粉塵車間最容易罹患的塵肺病為例。應該說,粉塵爆炸尤其是機械加工車間的粉塵爆炸是要有相當“苛刻條件限制”的,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條件就是粉塵濃度要達到較高水平。從爆炸這一結果反推,中榮公司的生產車間粉塵濃度長期嚴重超標。這意味著那些沒有在爆炸現場的工人們即便幸運躲過一劫,日后的塵肺病也是他們無論如何都躲不過的另一場“災難”。而塵肺病的痛苦程度,一點都不亞於在爆炸中被嚴重燒傷的工人們。從某種意義上講,塵肺病晚期的確診書,幾乎等同於“死刑判決書”,現實生活中,不是常常看到,一些罹患塵肺病的工人,最終由於難以承受的身心痛苦和生活擠壓,不得不選擇“自我了結”嗎?

推而廣之,我們不妨看一組觸目驚心的數據。據2013年1月17日《工人日報》報道,據衛生部數據,我國有約1600萬家企業存在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約2億勞動者在從事勞動過程中遭受不同程度職業病危害。其中,塵肺病發病率高居職業病之首。衛生部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累計報告職業病749970例,其中塵肺病676541例,佔比90.21%,病死率超過20%。但有關專家調查發現,能夠做職業病診斷並在疾控中心登記的,僅為塵肺病患者的10%∼20%。這是多麼讓人不寒而栗的統計數字!

既然為數不少的工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都得不到充分的保障,那麼,體面的勞動報酬、健全的社會保障等對於他們來說就更是一種奢求。以工人特別是農民工享有的社保權益為例。從個案看,據2014年8月25日《南方都市報》報道,一位19年前到廣東東莞打工的女工吳景玉,如今年屆50,被現在就職的工廠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為由通知離職。但是,“被退休”的她由於在19年的工作經歷中僅有5年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本無法按月領取養老金。而且,把大好的青春年華全部奉獻給“第二故鄉”的她,也沒有了返回故鄉的現實可能。事實上,這樣的情況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很多在城市打工的外來農民工,由於社會保障權益的缺失,在年老體衰不能再打工后可能要面臨一無所有、老無所依的困境。前不久,廣東東莞裕元鞋廠由於少繳、欠繳工人社保費用引發的大規模工人停工停產事件,不也從一個側面折射出工人特別是農民工社保權益得不到切實保障窘境嗎?從宏觀層面看,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2013年全國農民工總量已達26894萬人,外出農民工為16610萬人。農民工早已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主體,更是企業生產一線的主力軍,全國有多少苦累臟差的工作任務靠他們完成,有多少主導行業靠他們的勞動支撐?然而,現實中我們看到,盡管近五年外出農民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參保率呈持續上升趨勢,但是2013年外出農民工參加這五項保險的比重僅僅達到15.7%、28.5%、17.6%、9.1%和6.6%。可以說,能夠被社會保險制度惠及的農民工還是少數,而且這還不包括為數不少的企業都是按照最低標准為農民工繳納的社保費用,這些農民工未來生活保障水平之低可以想象。或許有人會提出,農民工參保率低,是因為很多農民工隻注重眼前利益而看不到長遠發展的需要,自己不願意繳納社保費用。這注定是一種本末倒置的論調,之所以一些農民工主觀上有放棄社保權益的意願(事實上這既是權益又是法定義務,個人是沒有放棄權利的),恰恰印証了他們收入水平的低下,扣除保險繳費對於他們當下的家庭生活影響舉足輕重。對於眼前面臨種種生活困境的農民工,是該指責他們沒有長遠意識,還是應該反思是什麼讓他們做出這樣的無奈選擇?

對此,工人特別是農民工的收入水平是更有力的佐証。近年來農民工工資出現一定程度的穩步上漲,但平均月收入也隻有2609元,這還被不少人特別是一些企業經營者視為人工成本快速上升的“洪水猛獸”。但是,扣除物價波動因素,再考慮很多農民工的工資上漲與勞動時間的不斷延長有著直接因果關系的因素,事實上農民工的工資水平處於基本沒有上升甚至有所下降的狀態。在農民工工資絕對數量不斷上漲的同時,隱現的是一些農民工相對貧困程度的加劇。中榮公司不就是最典型的例証嗎?所謂“高工資”對本地人沒有任何吸引力,而這些外地的農民工拿到的“高工資”不過是以長期超時勞動和身體健康嚴重受損作為代價換來的。

從這個意義上講,不管有沒有中榮公司爆炸事件的發生,工人的權益狀況普遍處於一種不盡如人意的水平是不爭的事實。隻不過,中榮公司爆炸事件,更像一面錚亮的鏡子,以這樣一種異常殘酷的方式折射出工人們普遍的、如影隨形的傷與痛。

資本關心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嗎?除非社會有一種外在的壓力迫使他不得不這樣去做

毋庸置疑,中榮公司爆炸事件首要的責任主體是中榮公司,正如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的認定,中榮公司存在廠房設計和建設違規、生產工藝線路過緊過密、未按照規定配備防塵除爆裝置、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和措施既不完善又不落實等突出問題,而正是這些問題直接導致車間內粉塵濃度超標並且遇到火源后爆炸。

但是,這起爆炸事件難道僅僅是中榮公司的責任嗎?事實上,對於資本而言,逐利是其與生俱來的本性。資本對利潤的追逐,總是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做大利益增量,另一方面減少逐利成本。從資本的角度講,減少逐利成本最為便捷的方式就是壓低工人工資,降低用工成本,盡可能將勞動力再生產的費用控制在最低水平。於是,我們注意到,在包括中榮公司在內的很多企業中,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投入一而再地降低,甚至到了明知問題多多、隱患重重,但基於逐利之考量仍然不願意、也根本顧不上解決的程度。可以說,在很多地方一些企業安全生產問題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時刻在威脅著工人的生命和健康。不是嗎?在爆炸事件發生前夕,中榮公司不是早就感覺到了問題的嚴重,但在趕訂單、逐利潤的興奮之中,還是把本應解決的安全隱患問題扔在了腦后。

這正如馬克思指出的那樣,“工廠主根本不想保護工人的生命與健康,而只是想方設法逃避工人在工作中所損失的胳膊和腿足,不願意承擔他們的活機器的損耗費”。這充分說明,在保護工人權益方面,寄希望於資本的“良心發現”、主動作為,無異於與虎謀皮。資本之所以敢於像脫缰的野馬一樣肆無忌憚地任意踐踏工人的權益,恰恰是因為應當約束資本的力量沒有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這正如恩格斯曾經一針見血指出的,“資本是不關心工人的健康和壽命的,除非全社會迫使他去關心”。

在市場經濟中,迫使資本關心工人健康和生命的力量應該來自方方面面。首先,應該來自法律的約束。馬克思說過,“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聖經”。對於廣大工人來說,健全完善的法律就是他們最好的“保護傘”。可是,當下我們的勞動法律還有諸多不完善之處,既存在已有的一些法律缺乏具體可操作性的弊病,又有一些保護勞動者的重要法律遲遲無法出台的問題,難以對工人權益保護做出全面、細致、深入的規定。該有法律約束的地方沒有法律約束,資本的膽子就會越來越大,甚至可以不顧工人的生命和健康。

其次,應該來自政府的勞動執法監察。保護工人的生命健康,政府應該有所作為。政府的執法監督越到位,資本無限追求利潤的本性就會越收斂,因為嚴格到位的執法監督會讓資本放任的本性付出更多利益損失的代價,這必然使得資本進行自我約束。可是,在這場事故中,我們看到的是,在江蘇昆山一個台商的眼裡,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勞動法、職業健康安全衛生條例等都可以不發生效力。企業和工人之間的關系就是簡單的雇佣關系,他出一份錢,買一份力,對工人既沒有生命保障又沒有職業健康可言。人們不禁要問,這樣的台商為何敢於如此放肆,問題究竟出在何處?徒法不足以自行。顯然,問題就出在了已經制定的法律沒有得到嚴格的執行,從而“架空”了法律。因此,就目前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看,雖然立法還不盡完善,但至少已有的法律還可以對勞動者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以及各項權益起到底線保護,但問題是,這些已有的法律規定在一些地方、在一些企業為什麼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落實?我們看到,在一些地方,本應處於居中監管的政府,總是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名義之下,將屁股完全坐在資本一邊,對資本肆無忌憚的違法行為熟視無睹,或者僅僅以走過場的方式象征性地“檢查一下”、“督促一下”。在經濟水平高度發達、資本已經不太稀缺的昆山,勞動執法監察尚且被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批評為走形式,我們不敢想象,在工人權益保障水平更差的其它地區,有的政府部門和資本又是怎樣的沆瀣一氣呢?從這個意義上講,目前的中國,面對諸如中榮公司爆炸事故,最最應該檢討的不應該是當地的政府嗎?事實上,當今的中國,對於工人權益的保護,政府的檢查督促和嚴格執法比健全勞動立法問題更緊迫、更重要。

再次,應該來自工會組織的制衡。保護工人的生命和健康,維護工人的權益,工會是有責任的。在發展市場經濟過程中,工會應該成為資本的制衡力量。因為,哪怕政府的勞動執法監察力度再大,也總會有力不從心的無奈以及鞭長莫及的盲區,這是監管力量和被監管對象在量上的嚴重不對等使然。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工會作為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適時對資本的逐利本性形成制衡,既保護工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又為工人爭取更多合情合理的利益。畢竟,工會組織就是為了維護工人的權益而生的。可以說,哪裡的工人權益受到侵害,哪裡的工會就應該站出來講話,為保護工人權益抗爭,就應該像鄧小平希望的那樣,“使廣大工人都感到工會確實是工人自己的組織,是工人信得過的、能替工人說話和辦事的組織,是不會對工人說瞎話、拿工人的會費做官當老爺、替少數人謀私利的組織。”工會要為工人說話辦事,最重要的也是首先應該做的就是保護工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把職工的安全需求作為第一選擇,督促企業按照以人為本的理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這方面,近年來社會輿論對工會的期待也越來越高!工會責無旁貸,應該同樣有所作為。

還有,應該來自有良知公民的呼吁和支持。每個逝去的生命背后都是一個不幸的家庭。若干年前,美國詩人惠特曼寫下這樣的詩句:我們在這裡注目低首,沉潛我們的內心,感知逝者對我們的叮囑——莫要忘卻這苦難賜予的痛楚,它讓我們更明白生命的價值。面對中榮公司爆炸事件中75名逝者和185名傷者,任何一名有良知的公民,都不應該置身事外、熟視無睹,而是應當盡己所能地譴責資本的這種近乎謀財害命的行為,呼吁我們的社會給予可敬可愛但權益又沒有得到有效保護的工人更多關愛和支持。每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應當出於良知的驅使關注類似的事件,不要做冷漠的旁觀者,要做感同身受的參與者,因為公眾的參與是可以改變工人的命運的,也是可以保護工人的生命、健康和應有權益的。不然,就會如馬丁路德金的那句名言所揭示的,“歷史將會記錄,在我們這個社會轉型期,最大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囂張,而是好人的過度沉默。”公眾的沉默必然會放縱資本,下一次事故損害的也許就是你或者你的親人。

面對中榮公司爆炸事件,面對一起起侵害工人權益的惡性事件,面對一些工人艱辛的境遇、低廉的待遇、糟糕的生活,全社會都應該反思,工人們為這個國家付出了那麼多,我們又為他們做了些什麼?他們的境遇有我們熟視無睹、冷漠旁觀、無所作為的推波助瀾,面對逝者,每個公民都是有責任的!

發展必須以保護工人權益為前提,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毫不夸張地說,昆山是中國經濟取得輝煌成就的“形象展示”和“微縮景觀”。透過昆山這個“窗口”,我們能夠明顯感到,中國經濟在保持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長之后,給這個古老的國度帶來了怎樣翻天覆地的變化。從宏觀數據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GDP年均增長9.8%,增長速度和高速增長持續的時間均超過經濟起飛時期的日本和韓國。GDP連續躍上新台階,1986年超過1萬億元﹔1991年超過2萬億元﹔2001年超過10萬億元﹔2010年達到40萬億元,超過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2013年達到568845億元,佔全球GDP比重達到12.3%。我國人均GDP由1952年的119元增加到2013年的41908元(約合6767美元),根據世界銀行劃分標准,已由低收入國家邁進上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從微觀層面看,一幢幢高樓大廈拔地而起、一條條高速鐵路四處延伸、一座座現代化場館應運而生、一個個重大工程圓滿完工、一項項科研計劃順利攻關……這些無一不在講述著一個個“發展的奇跡”。發展起來的中國有理由自豪,卻必須警惕發展中積累的一個最大問題,那就是為中國經濟發展付出太多、犧牲太大的廣大工人,其權益實現水平仍然與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步、不相符,我們的發展成果如何才能更合理地惠及廣大工人?

猶記得,每當諸如中榮公司爆炸這類事件發生后,就會有種種異質的聲音,就會有一種不能以“偶發”事件否定發展成就的論調。這是一種邏輯混亂的論調。“發展,發展,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發展本身沒有錯,因為在當代中國,發展仍然是解決一切問題的關鍵。但是,發展不能沒有底線,正如資本逐利不能沒有邊界一樣。中國發展到今天,一個十分重要的底線就是要善待工人,保護好工人應有的各項權益,尤其是不能讓工人們流汗又流淚。正如習近平同志反復強調的,“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在安全生產方面,企業必須守住這條紅線,把“生命高於一切”的理念落實到生產、經營、管理的全過程。畢竟,生命是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是工人實現人生幸福夢想的前提,以人為本首先應當尊重生命、愛護生命。

應該說,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到今天,已經到了一個全新的歷史階段,面臨著“而今邁步從頭越”的挑戰。在這樣的歷史發展階段,越是有重大事故發生,越需要舉一反三,深刻反省、引以為戒,越需要各個方面檢討自己的責任。中榮公司爆炸事件作為一個標志性的事件,其內在的警示意義,早已超越了一次單純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范疇,我們應該將其作為檢視發展中面臨諸多問題的一個契機。畢竟,摻雜太多人禍因素的災難,固然讓人痛心不已,但是,如果災難不能成為以歷史進步作為補償的開始,那麼災難中付出的代價,太多工人無謂犧牲的悲劇必將不斷重演。

毋庸諱言,這些年來,雖然我們的社會在飛速發展的同時,各個方面的事業也一直在進步,但是這種進步體現在保護工人方面,與經濟社會發展日新月異的景象相比,實在是太慢了。1987年哈爾濱亞麻廠特大麻塵爆炸事故,我們沒有很好地汲取教訓﹔1993年的深圳致麗玩具廠大火,我們也沒有很好地汲取教訓﹔2010年山西王家嶺煤礦透水事故,我們還是沒有很好地汲取教訓﹔2013年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我們仍然沒有很好地汲取教訓……當太多的工礦事故悲劇事件沒有轉化成為社會進步的契機,現實就會以更大的教訓提醒我們、警示我們,比如今天的中榮公司爆炸事件以及可以預見的類似事件的重演。

如果說27年前的哈爾濱亞麻廠特大麻塵爆炸事故,還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歸咎於對粉塵爆炸的無知,那麼,在知識、技術不斷進步的今天,如此認知上的盲區,顯然已經沒有存在的基礎,甚至中榮公司中的普通管理人員都因深知粉塵危害而對生產車間避之如“疫區”,何況更具專業知識的監管部門?可以說,中榮公司爆炸事件就是“理性的無知”和相關各方面瀆職所造成的結果,即面對危害,人們都心知肚明,可是在利益驅使之下,卻又都熟視無睹。我們無法准確地知道這種狀況現今在中國還有多少,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一些地方政府的屁股依然完全坐在資本一邊,不能在保護工人權益特別是保護工人生命健康權益方面有所作為﹔如果一些地方的工會面對工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甚至生命健康受到威脅時不能很好地發聲,不能依法頑強地抗爭﹔如果公眾不能看著逝者和傷者的不幸而喚起感同身受的良知,一如既往的冷漠旁觀,那麼,肆無忌憚的資本一定還會一次次地制造出讓我們痛惜不已的更大社會悲劇。

“人沒了,發展還有什麼意義”。在發展的過程中,再精明的利益考量,也應當而且必須為更高的價值判斷讓路。時代在發展,工人的訴求也在發展。他們和你我一樣,對美好生活充滿無限憧憬,渴望健康的身心、體面的收入、應有的尊重和幸福的生活。這麼多年來,對待工人,我們是否應該在倡導勤奮勞動的同時,也應該更多地倡導企業要為工人的體面勞動、快樂勞動、幸福勞動做一些合情合理的利益讓渡和必要可行的自我約束,把對工人的要求轉化為對工人的保護,再也不要讓“帶血的GDP”成為傷害工人的淵藪。而要真正做到這一點,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政府、工會和有良知的公民都應當盡快行動起來,按照各自的職責,一起為保護工人不停地鼓與呼,一起為保護工人的制度健全完善和全面實施付出更多更大的努力。畢竟,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早已到了應該更加尊重工人、更好保護工人權益的新階段,因為這才是中國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的真正動力,更是我們社會必須堅守的底線,也是實現“中國夢”必須追求的一個目標!(作者系勞動關系問題研究學者,全文刊登在《中國工人》2014年第11期) 

(責編:高雷、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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