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
中国共产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

河南网友曝学校餐厅无证营业、员工无健康证 官方处理

白雪

2014年01月15日09:02  来源:人民网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人民网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王甲)近日,一名网友给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留言,反映西藏驻格尔木基地不少公益性岗位被领导干部家属占用的问题。网友称部分领导干部安排其家属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甚至出现了家庭一方拿着高工资,而另一方开着豪车去打扫卫生的现象。

  对此,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回复表示:格尔木基地公益性岗位人员共200人,由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网友反映的“干部安排其家属,开着豪车去打扫卫生”一事,经调查系格办一名副处级干部。其家属原为西格办建筑公司集体职工,因2000年单位破产下岗失业,2008年被安置在基地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2010年9月接区就业局通知,企业单位不再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其家属被调整到格办医院从事驾驶员工作至今。目前在格尔木基地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确有有个别开车上下班,但不是豪车,是一般普通轿车。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书记,您好!看了您很多的留言,很受感动,您真是一位人民的好公仆,很感谢您。我想说的是西藏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为人民创造了特别便利的条件,帮助了很多困难人群,可以看出党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力度。但是上层领导的意愿不代表实施者的意愿。在我所在的地区,我发现部分领导(包括直接管理公益性岗位的人、县级干部)往往安排其家属、亲属从事此行业。有些家庭一方拿着高工资,而另一方开着豪车去打扫卫生,从而导致部分公益性岗位失去意义。所以我建议结合本地区实际,有很多单职工家庭生活很艰辛,上有老下有小,可以向这些人群倾斜,使得公益性岗位发挥他应有的作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关于您建言“公益性岗位”的留言,现请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答复如下:   

  经核实,网友所在区为西藏驻格尔木基地,格尔木基地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工作具体由我局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2006-2007年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优先安排户口在西藏驻格尔木基地、持《就业和再就业优惠证》的“3545”人员以及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   

  2007年区就业管理局给西藏驻格尔木基地150名公益性岗位指标,2008年经我中心申请后又下拨50名指标,我中心共有200名指标,用于格尔木基地机关、事业单位(其中:零就业家庭91人、单亲家庭13人、残疾4人、单职工家庭65人、未成家21人)。   

  关于网友反映“直接管理公益性岗位的人、县级干部安排其家属,开着豪车去打扫卫生”一事,经调查所反映系格办一名副处级干部,其家属系西格办建筑公司集体职工,因2000年单位破产,11名职工(含其家属)下岗失业,我中心在2008年将其中8人安置在基地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另外3人因2人身体不好、1人不愿意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未进行安排。2010年9月接区就业局通知,企业单位不再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我中心将已经安置在企业单位上岗就业三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46名进行岗位调整,其家属有专业特长(驾驶员),格办医院(事业单位)需要一名司机,我中心将其家属调整到格办医院从事驾驶员工作至今。在格尔木基地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个别人员开车上下班,但不是豪车,是一般普通轿车。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书记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读我的留言。我老家山南,2009年毕业后到阿里上班,丈夫在山南一名警察。两地分居快4年,现孩子3岁,父母年老病多,面临孩子上学的问题我们夫妻两很困扰。父母年老弱身不方便照顾孩子,老人自己都需要照顾的人。虽丈夫在山南但公安的工作是很忙,很少回去照顾孩子和老人。为了不影响我的事业。也为了方便照顾孩子和老人。我希望自己能调动到跟孩子和老人更近一点地方工作。所以我想咨询像我这样的情况有没有调动政策。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公务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一事,经咨询区党委组织部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各地(市)之间调动的干部,由各地(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直接商洽办理。”   

  建议您爱人向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反映您家庭的困难,提出调动申请,由您爱人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酌情与您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商洽办理。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同志:您好!我是西藏山南地区自主择业军人随军家属,户籍所在地错那县。本人从未得到第二代身份证(一直持有第一代身份证直至今年一月份旧身份证作废)。一月份向当地相关部门求助办理身份证未果,八月份向山南地区公安系统报案也未得到落实解决,为此本人工作生活受到了强烈的影响,经济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据了解身份证在此期间(六年多)曾被冒领,民族被改成藏族(本人汉族)。此事蹊跷,存在严重隐患。特此请求领导及相关部门给予关注,保护公民的基本合法权益,还我一个公道。期望援救,衷心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身份证问题”一事,现请山南地委办公室答复如下:   

  一、关于网友所反映情况的调查结果。   

  1、留言中提到本人从未得到二代身份证问题。经调查核实,网友2007年3月户籍由山南地区乃东县迁入错那县,并于2007年3月7日在山南地区乃东县首次换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回馈时间:2007年12月12日。   

  2、留言中8月向山南地区公安系统报案未果问题。2013年6月23日网友向错那县公安局申请二代身份证,申领原因:证件丢失补领,其身份证已于2013年7月23日出证。

  3、留言中提到的身份证曾被冒领问题。山南地区各县局身份证申领必须凭身份证申领条进行领取,不存在冒领的说法,其留言无有效依据。网友在错那县于2013年7月23日办理了二代身份证,这一身份证经过她的委托人(错那县人武部政委)证实她已收到。   

  4、留言中提到民族被改成藏族的问题。由于错那县公安局原户籍员巴某录入错误,导致网友民族被错写,巴某也因此于2011年12月被调离工作岗位。   

  二、处理结果。山南公安处治安管理支队已将网友身份证相关信息上传至公安厅制证中心,2014年1月3日,网友办理的二代身份证已经出证,其民族已更正为汉族。目前,错那县公安局户籍民警已与其本人联系,并将已更正的二代身份证寄至网友本人处。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责编:曾伟、段欣毅)
新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