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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網友曝學校餐廳無証營業、員工無健康証 官方處理

白雪

2014年01月15日09:02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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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1月10日電 (記者 王甲)近日,一名網友給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留言,反映西藏駐格爾木基地不少公益性崗位被領導干部家屬佔用的問題。網友稱部分領導干部安排其家屬到公益性崗位工作,甚至出現了家庭一方拿著高工資,而另一方開著豪車去打掃衛生的現象。

  對此,西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中心回復表示:格爾木基地公益性崗位人員共200人,由區勞動就業服務局就業服務中心負責管理。網友反映的“干部安排其家屬,開著豪車去打掃衛生”一事,經調查系格辦一名副處級干部。其家屬原為西格辦建筑公司集體職工,因2000年單位破產下崗失業,2008年被安置在基地單位公益性崗位工作。2010年9月接區就業局通知,企業單位不再安排公益性崗位人員,其家屬被調整到格辦醫院從事駕駛員工作至今。目前在格爾木基地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人員確有有個別開車上下班,但不是豪車,是一般普通轎車。詳情如下:

  【網民留言】

  尊敬的陳書記,您好!看了您很多的留言,很受感動,您真是一位人民的好公仆,很感謝您。我想說的是西藏開發的公益性崗位為人民創造了特別便利的條件,幫助了很多困難人群,可以看出黨為人民服務的決心和力度。但是上層領導的意願不代表實施者的意願。在我所在的地區,我發現部分領導(包括直接管理公益性崗位的人、縣級干部)往往安排其家屬、親屬從事此行業。有些家庭一方拿著高工資,而另一方開著豪車去打掃衛生,從而導致部分公益性崗位失去意義。所以我建議結合本地區實際,有很多單職工家庭生活很艱辛,上有老下有小,可以向這些人群傾斜,使得公益性崗位發揮他應有的作用。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關於您建言“公益性崗位”的留言,現請區勞動就業服務局答復如下:   

  經核實,網友所在區為西藏駐格爾木基地,格爾木基地公益性崗位人員安置工作具體由我局就業服務中心負責管理。   

  根據西藏自治區關於2006-2007年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的相關文件精神,我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優先安排戶口在西藏駐格爾木基地、持《就業和再就業優惠証》的“3545”人員以及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人員。   

  2007年區就業管理局給西藏駐格爾木基地150名公益性崗位指標,2008年經我中心申請后又下撥50名指標,我中心共有200名指標,用於格爾木基地機關、事業單位(其中:零就業家庭91人、單親家庭13人、殘疾4人、單職工家庭65人、未成家21人)。   

  關於網友反映“直接管理公益性崗位的人、縣級干部安排其家屬,開著豪車去打掃衛生”一事,經調查所反映系格辦一名副處級干部,其家屬系西格辦建筑公司集體職工,因2000年單位破產,11名職工(含其家屬)下崗失業,我中心在2008年將其中8人安置在基地單位公益性崗位工作,另外3人因2人身體不好、1人不願意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未進行安排。2010年9月接區就業局通知,企業單位不再安排公益性崗位人員,我中心將已經安置在企業單位上崗就業三年的公益性崗位人員46名進行崗位調整,其家屬有專業特長(駕駛員),格辦醫院(事業單位)需要一名司機,我中心將其家屬調整到格辦醫院從事駕駛員工作至今。在格爾木基地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人員有個別人員開車上下班,但不是豪車,是一般普通轎車。

  【網民留言】

  尊敬的陳書記您好,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中抽出寶貴的時間閱讀我的留言。我老家山南,2009年畢業后到阿裡上班,丈夫在山南一名警察。兩地分居快4年,現孩子3歲,父母年老病多,面臨孩子上學的問題我們夫妻兩很困擾。父母年老弱身不方便照顧孩子,老人自己都需要照顧的人。雖丈夫在山南但公安的工作是很忙,很少回去照顧孩子和老人。為了不影響我的事業。也為了方便照顧孩子和老人。我希望自己能調動到跟孩子和老人更近一點地方工作。所以我想咨詢像我這樣的情況有沒有調動政策。謝謝!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關於您咨詢“公務員夫妻兩地分居問題”一事,經咨詢區黨委組織部答復如下: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各地(市)之間調動的干部,由各地(市)委組織部、人事局直接商洽辦理。”   

  建議您愛人向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反映您家庭的困難,提出調動申請,由您愛人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酌情與您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商洽辦理。

  【網民留言】

  尊敬的書記同志:您好!我是西藏山南地區自主擇業軍人隨軍家屬,戶籍所在地錯那縣。本人從未得到第二代身份証(一直持有第一代身份証直至今年一月份舊身份証作廢)。一月份向當地相關部門求助辦理身份証未果,八月份向山南地區公安系統報案也未得到落實解決,為此本人工作生活受到了強烈的影響,經濟蒙受了巨大的損失。據了解身份証在此期間(六年多)曾被冒領,民族被改成藏族(本人漢族)。此事蹊蹺,存在嚴重隱患。特此請求領導及相關部門給予關注,保護公民的基本合法權益,還我一個公道。期望援救,衷心感謝!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關於您反映“身份証問題”一事,現請山南地委辦公室答復如下:   

  一、關於網友所反映情況的調查結果。   

  1、留言中提到本人從未得到二代身份証問題。經調查核實,網友2007年3月戶籍由山南地區乃東縣遷入錯那縣,並於2007年3月7日在山南地區乃東縣首次換領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証,制証回饋時間:2007年12月12日。   

  2、留言中8月向山南地區公安系統報案未果問題。2013年6月23日網友向錯那縣公安局申請二代身份証,申領原因:証件丟失補領,其身份証已於2013年7月23日出証。

  3、留言中提到的身份証曾被冒領問題。山南地區各縣局身份証申領必須憑身份証申領條進行領取,不存在冒領的說法,其留言無有效依據。網友在錯那縣於2013年7月23日辦理了二代身份証,這一身份証經過她的委托人(錯那縣人武部政委)証實她已收到。   

  4、留言中提到民族被改成藏族的問題。由於錯那縣公安局原戶籍員巴某錄入錯誤,導致網友民族被錯寫,巴某也因此於2011年12月被調離工作崗位。   

  二、處理結果。山南公安處治安管理支隊已將網友身份証相關信息上傳至公安廳制証中心,2014年1月3日,網友辦理的二代身份証已經出証,其民族已更正為漢族。目前,錯那縣公安局戶籍民警已與其本人聯系,並將已更正的二代身份証寄至網友本人處。

  【網友留言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人民網觀點】

(責編:曾偉、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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